变更抚养权是一项涉及到孩子生活的重要决定,因此涉及到法律管辖权。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应当向孩子常住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常住地是指孩子长期生活、居住、就学的地方。如果父母离异后,孩子随一方生活,那么该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就是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法院。如果孩子父母都没有抚养孩子或者不知道孩子的常住地,可向孩子出生地或者其他与孩子有实质关系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在受理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时,不仅要考虑孩子的利益,还要考虑父母的意思和意愿。父母有权利提出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具体要求,如要求共同抚养、单独抚养,还是委托抚养。同时,法院也有权考虑孩子的意见和情况,最终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决定。
因此,在进行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时,应当寻找合适的律师协助处理,采集充分的证据,遵守法律程序,以取得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