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夫妻都有,这是根据我国宅基地管理条例规定的。宅基地是指集体土地上用于建房住宅等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应根据集体所有制原则尽可能的予居民享有。
在宅基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享有。非夫妻的家庭成员在丧偶、离婚、分居等情况下,随所居住配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被分离或者离婚的夫妻一方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此,在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中,夫妻都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过,在有些地区,可能会存在一些实践操作问题,比如说宅基地的证书上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在夫妻离婚或者其中一方去世后,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就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尽可能维护夫妻共同使用的权益。
除了在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上存在法律依据,夫妻在农村宅基地管理上的目的还在于加强家庭诚信,稳定农村社会秩序,一起共同维护家庭的利益。夫妻对于宅基地的共同管理和维护不仅仅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更需要理性、平衡和协商,让农村地区的宅基地管理更加完善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