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面表述,双方必须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双方都需要到场,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首先,离婚协议书本身就是婚姻协议的升级版,它需要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并最终在书面上签署确认,才能生效。因此,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则这份协议将失去法律效力,离婚也无法正式进行。
其次,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确认,以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如果有任何一方没有到场,就会给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带来很大的质疑和不确定性,无法保证协议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除此之外,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签署确认,并且需在法律意义上具有充分授权,否则协议就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双方亲自到场签署确认可以保证每个当事人对协议的充分理解和认可,从而减少后期争议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署确认,这样才能保障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虽然要求双方到场会增加一定的成本和时间成本,但它能够为双方离婚后的生活稳定提供保障,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协议达成和离婚程序进行的必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