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破裂、离婚等情况下,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一个非常敏感和重要的问题。家庭法律制度规定,孩子抚养权是由生母或者监护人行使的,父亲无权独自决定孩子的任何事项。对于离婚后的抚养问题,法律规定一般由具有监护权的一方行使,不过在婚姻破裂或离婚后是否能争夺孩子抚养权呢?
当然可以。在父母离婚过程中,一方拥有抚养权,但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离婚判决中规定父母双方共同行使抚养权或单独行使抚养权,因此父母双方在离婚后都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权利。在争夺抚养权时,需要律师进行代理,选择有执业资格的律师进行帮助。根据一些案例经验,争夺抚养权的判决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的身心健康、学习等方面需要考虑,判决必须以孩子的权益为前提。
其次,父母的经济能力。孩子的抚养需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能否提供孩子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会是判决的重要考虑因素。
第三,父母的抚养意愿和父母的抚育能力。对于谁对孩子更为关心呵护,谁有更好的抚育能力,以及谁更有能力安排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等方方面面,这些都是评判抚养权的重要参考因素。
总的来说,父母在离婚后,如想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参照法律规定并考虑判决的各种因素。但最终的判决,必须以孩子的权益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