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中进行拆迁时,由政府或开发商为被拆迁的居民或其他人群提供的一种临时性住房,是一种社会保障政策,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安置和稳定。那么,拆迁安置房出售是否涉及到增值税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或开发商通过拆迁获得的原有房屋之外又新建所得的房屋。因此,对于按照法定程序拆迁后,政府或开发商所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屋,会按照房屋的实际成本纳税。根据《增值税法》及其相关政策,对于销售自建房屋的单位或个人来说,其实现价值与成本价差额的增值部分,应按照国家规定纳税。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卖出去后,根据实际的成本价值与出售价格的差额,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会对拆迁安置房的出售提供相关的税收优惠,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管理办法》规定,就对拆迁安置房的出售提供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即累计持有拆迁安置房达到二年以上的个人,在出售该房产时可免征增值税。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出售与是否涉及增值税,其关键在于房屋的成本价值与出售价格的差额。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出售是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的,不过也需要考虑具体的地区政策是否有提供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