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建筑物的拆除和补偿属于建筑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建筑师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设计和施工时需要缴纳增值税。
然而,根据政策规定,国家为满足拆迁安置房的建设需要,减轻企业负担,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具体来说,如果开发商在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中使用自己的土地和资金,可以适用普通建筑服务业的增值税率(10%);如果不使用自己的土地和资金,而是依靠政府或其他组织提供的配套资金和土地,则可以适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促进法中规定的减半征收政策(即5%的增值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征收率优惠,政策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准。因此,开发商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相关工作时,需要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具体的操作,并在缴纳税款时注意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反税收法规。
综上所述,建筑师在进行拆迁安置房的设计和施工时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准。开发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反税收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