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某某,现在向贵院申请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情况如下:
1.我和被告某某在婚姻关系中曾经育有一子(女)某某,现在年龄为五岁。
2.自从我们夫妻关系破裂后,我一直对孩子照顾妥当,而被告只偶尔会回来看看孩子,其他时间都不管不顾。
3.在我和被告的离婚协议中,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方面的费用都由我承担,并且孩子的抚养权也归我所有。
4.然而,在最近的一次交流中,被告却提出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归他所有,他声称自己要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和教育条件。
5.事实上,被告一直不太关心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他对孩子的照顾非常有限,而且经常有长时间的缺席。
基于以上情况,我认为抚养权应该归我所有,因为我对孩子的照顾和爱护比被告更多,而且我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照顾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我希望法院能够支持我的申请,给予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
附:相关证据材料
原告:某某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