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拆迁安置房通常会有两个证书,分别是“房屋产权证”和“居住证”。
“房屋产权证”是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书,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该业主,并记录了该房屋的相关信息,如房屋面积、房屋用途、产权人信息等。该证书相当于普通住房的“房产证”,是业主合法拥有和支配房屋的凭证。
“居住证”则是拆迁安置房的居住证明,该证明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颁发,证明业主有权在该房屋内居住,并记录了业主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入住日期等。这是入住拆迁安置房时必须具备的证明,也是享受相关政策和福利的必备条件。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和居住证是业主拥有和居住拆迁安置房的合法凭证,也是业主享受相关政策和福利的必要前提。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购房者应该查验这两个证书是否齐全完备,并认真阅读证书上所列的信息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