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父母的孩子抚养权由生母优先,而非父亲或其他亲属。因此,两个女儿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需要遵守当地相关法律的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女儿要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必须证明生母无法履行抚养责任,或者生母已经放弃了抚养权。对于证明生母无法履行抚养责任的情况,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证明生母有重大的精神或身体障碍,无法照顾孩子,或者证明生母过于酗酒或吸毒等有害行为,对孩子构成严重威胁等。
另外,如果生母已经明确放弃了抚养权,两个女儿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需要证明自己具有照顾孩子的能力,并且可以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生活环境。
在进行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中,需要强调的是,孩子的利益应该放在第一位,最终的判决应该是对孩子最有利的决定。因此,两个女儿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应该表现出自己对孩子的关爱和照顾能力,强调自己为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教养,争取法庭的支持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