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款不是遗产,原因如下:
首先,遗产是指在人的一生中所留下的全部财产,包括遗嘱继承的财产和无遗嘱继承的财产,而拆迁安置补偿款并不是个人的财产,它是在国家法律规定下,政府对于拆迁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和房屋,为了保护民众权益而进行的一种补偿方式。
其次,拆迁安置补偿款具有特殊的性质,与其他的财产有别。它的来源、性质、用途均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和管理,而非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拆迁安置补偿款的用途也是明确规定的,主要作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和就业的补贴。
最后,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归属问题已经在法律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拆迁安置补偿款应当由拆迁安置补偿费用专项账户管理,具有完全的独立性质。因此,它不应归为个人的遗产范畴。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补偿款不是遗产,它具有与个人财产不同的性质和归属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