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或住房,可以用于居住或经营农业生产等目的的土地。由于农民手中的宅基地是由集体土地划拨而来的,因此在宅基地的使用、变更和处置上都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策和法规。
在农村拆迁过程中,宅基地补偿款是由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与农民达成的补偿协议,补偿农民因于拆迁而失去的宅基地和房屋等权益。宅基地补偿款对于农民而言,是一笔具有很高经济价值的遗产。它代表着农民在农村土地改革中所获得的一份财富,是一种以财产形式体现的农村土地产权。
宅基地补偿款在遗产继承中需要进行分析,首先要看到宅基地补偿款的来源是什么,如果属于因拆迁而到手的补偿款,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应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但是如果这部分补偿款已经用于购置新房或者议价另外的补偿方式,则它已经不再归属个人所有,而是作为房产或其他形式的财产移交出去,也就不再归属个人名下,因此不能视作遗产。
总之,农村宅基地补偿款的分类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处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操作,不能把宅基地补偿款理解成一种固定的遗产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