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
本案公诉人(机关):(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一)基本情况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性别: 年龄:
3、籍贯: 民族:
4、住址:
5、职业:
(二)基本案情
1、案件基本情况
起诉人(机关)认为:被告人XX在担任XX时期内,利用其职务之便,在XX工作中,挪用公款XXX元,构成挪用公款罪,现将其起诉。
2、案件事实
(1)从XX至XX期间,被告人XX担任XX,XX单位开设了公司账户,正常用于公司业务资金的管理、清算等工作。
(2)自XX年至XX年期间,被告人XX在公司账户上共挪用公款XXX元,用于自己的银行储蓄等投资。
(3)上述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造成公司的财务损失,并给公司的信用也带来了不良影响。
(三)法律认定
被诉行为有违法事实。XX挪用公款罪,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其性质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五条,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追究刑事责任。
(四)证据及陈述
1、公安机关所查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现场勘验笔录等。
2、被告人的口供
(五)请求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判决。具体应判处被告人XX罚款XXX元,并在XX天内退还挪用的公款,如果不能如期归还,则继续追究责任。
公诉人(机关):(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