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XXX(原告的姓名),是XXX(被告的姓名)的配偶。我们育有一名XXX(孩子的姓名),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现年X岁。因为一些不可避免的原因,我和XXX在XXXX年分居,一直至今未和好。由于分居后,XXX基本无法照顾孩子的成长与生活,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全部由我承担。近期,我提出了与孩子共同生活的要求,并对XXX提出了一些经济要求,但XXX却拒绝了我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我不得不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本次起诉,我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确认本人有孩子的抚养权,被告无抚养权。
二、由被告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在每月XX日前支付的方式将抚养费XXX元。
三、由被告与我共同承担孩子教育、医疗等费用。
四、由被告每两周在规定时间内,将孩子送到我处与孩子共同生活,直至孩子成年。
五、其他我方认为应当负责的赔偿、处理等。
根据上述诉讼请求,我向法院提出如下理由:
一、我是孩子的主要抚养人。
自分居以来,我一直是孩子的主要抚养人,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学习和成长。诉讼时,我愿提交有关证据,证明我有这方面的实际意愿、能力和条件。
二、被告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
自分居以后,被告并未参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也未向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属于未履行抚养义务。我现在必须要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被告承担他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孩子更应该与我共同生活。
作为孩子的主要抚养人,我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孩子也对我有着更深的感情和依恋,因此,孩子更应该与我共同生活。同时,孩子不能仅仅由我一个人照顾,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赡养、抚养义务。
以上就是本人起诉书的具体内容,希望法院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和事实的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维护正义和公正。
原告: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