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名称:
起诉人姓名:
被诉人姓名:
诉讼请求:
1、宣判原告对被告的婚姻关系中的子女(姓名、年龄、性别)的抚养权,判决原告与被告互不干涉,原告行使子女抚养权,被告须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
2、被告须每月向原告支付子女抚养费(具体数目由法院裁定)。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是夫妻关系,婚姻中共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目前双方已分别协商,决定由原告抚养子女,但被告却没有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也未按照原告提出的要求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都享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且父母应当一起承担赡养子女的义务。由于被告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原告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相应的赡养费和抚养权。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请求本院宣判被告对子女的抚养权及赡养费的支付义务,以便确保子女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
审判员: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