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被控以挪用公款罪行,如果案件被证实有罪,那么他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包括要支付罚款、可能面临狱中监禁,还可能会被禁止担任一些公职、管理公共金融等职务,甚至可能被剥夺选举资格。但事实上,挪用公款罪行并不一定是不能得到解决的,如果被告人归还了挪用的公款,那么可以无罪释放吗?
对于大多数法律体系来说,无论被告人是否归还了挪用的公款,他们都会面临刑事起诉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已经归还的公款则不一定能够减轻他们的罪行。更进一步说,一些法律还规定了退回公款只是一种自首的情况,而不是一种可信可靠的羁押放弃。
但是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只要被告人在案件被提交到法庭之前,就已经归还了被指控挪用的公款,并表达了悔罪之意,那么就可以获得类似于减轻或者免除惩罚的有利条件。然而,这种情况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比如挪用的公款数额、被告人的原因、悔改程度等等。
总之,如果一个人被指控挪用公款,即使已经归还了这些钱,他仍然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需要在法律程序中接受审判。虽然归还公款可能会在一些情况下有所减轻罩风险,但它不能成为犯罪的经典策略或逃避惩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