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没有规定孩子自主选择抚养权的具体年龄,但是法律对此有一个规定:18周岁即为成年人,能够独立处理自己的法律事务。因此,一般认为孩子在18岁之前不能自主选择抚养权。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离婚后的亲子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孩子的意愿,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孩子的意愿都不是惟一的决定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包括孩子的年龄、生活习惯、性格、偏好、将要生活的环境等多个方面,做出最终决定。
虽然孩子在成年后有自主决策权,但是在未成年时,父母应该为其作出决定。在其中一个父亲拥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另一个家长可以会通过调解、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寻求自己的权益保护。
建议家长们应该为孩子提供充足的爱和支持,鼓励孩子表达自己的意愿,尊重孩子的想法,但同时也要理性地看待孩子的想法。需要权衡孩子的自主选择权和健康成长的需要,最终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