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权自主选择父母的抚养权。同时,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则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父母)行使抚养权。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一些情况下,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选择抚养权可能受到其智力、心理和社会性情况的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法庭可能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但是也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要等等。最终的决定通常会更偏向于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抚养权的决定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龄、智力、心理等多个方面因素。建议家长或监护人在决定孩子的抚养权时必须慎重考虑,尽可能保护孩子的权益和最佳利益。同时,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咨询律师,寻求合法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