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时,必须在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因此,协议离婚一方不到场可能会导致离婚不成立。
如果协议离婚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离婚登记手续。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协议离婚书,并提供协议离婚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民政部门会对资料进行审核。
如果协议离婚一方无法委托代理人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法院可以派出本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前往协议离婚一方的居所或工作地点进行调解,协商解决问题,以达成离婚协议。如果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则仍需要当事人到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总之,协议离婚一方不能到场是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或向法院申请解决的方式进行处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该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离婚登记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