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被法律定义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刑法中称为贪污罪。无论挪用的金额大小,其行为都违背了公职人员职责以及职业道德,妨害了公共利益和公正性,因此都应被视作一种犯罪行为。
在关于挪用公款的犯罪划定中,通常以挪用金额的大小作为判定的标准。如我国《刑法》第贰捌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拘役或者管制。”从条文中可以看出,贪污罪的惩处分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两种情况,而没有规定任何金额属于轻微贪污罪的界限。
虽然一般认为挪用公款金额较小不属于犯罪,但实际上其是否构成犯罪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审慎判断。例如:挪用公款是否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挪用的资金是否来自公共财政,是否对公共财产和利益造成了损失,是否有客观情节和主观故意等以上因素都可能影响法院的审判判决。
综上所述,虽然挪用公款二千元的数额较小,但只有一旦其被认定成侵权行为,那么挪用公款就仍然是一种罪行。因此,无论挪用公款多少,请我们都要明辨是非,爱护公共财产,从自身做起树立道德操守和法律意识,换来的将是我们身边的和谐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