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出售需要交纳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三种税费。
首先是契税,即按照房屋售价的1%交纳的营业税,由买家承担。
其次是增值税,拆迁安置房出售房屋的增值税税率为5.5%,由卖家承担。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如果卖家持有拆迁安置房满5年,且售价低于其购买时的价值,则不用交税;否则,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家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免征契税等,那么在出售时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享受相应的减免。
总之,拆迁安置房出售是需要缴纳多种税费的,需要卖家根据具体情况来计算和办理相关税收手续,以避免违法和经济损失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