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其他与公共事务有关的人员以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挪用公款或者以单位名义挪作非营利性目的的财物或者用途不当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挪用公款被视为一种行政和刑事违法行为,其法律责任取决于不同情况下的说明。在行政责任上,挪用公款行为违反了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其他与公共事务有关的人员的职责,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甚至辞职处理等方式进行非处罚性的行政处分。而在刑事责任上,挪用公款属于重要的经济犯罪之一,其结果造成公共财产的损失,需要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犯罪者进行惩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分为三个不同的情况:
1. 以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挪用公款或者以单位名义挪作非营利性目的的财物或者用途不当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以自己名义或者他人名义挪用公款或者以单位名义挪作营利性目的的财物或者用途不当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贫资金、赈灾救济款等专项资金或者贷款、债券等公共债务,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非法行为,涉及的法律责任相当严重。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避免出现挪用公款的行为,坚决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