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用于解决拆迁户住房问题的临时性住房,其使用权不可转让、不能出售,转让或者出售都是不合法的。
安置房是政府帮助拆迁户解决住房问题的过渡性措施,政府在拆迁时不能剥夺拆迁户的住房权益,所以在拆迁补偿方案中会安置拆迁户。这些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归政府所有,拆迁户只是获得了暂住权,不具有产权。因此,城关镇拆迁安置房是不能买卖的,一旦发现有人进行买卖,将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城关镇拆迁安置房不仅违法,同时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首先,这会给已经失去住房的拆迁户带来恶劣的后果,拆迁户难以找到可承受的住房,对他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其次,买卖城关镇拆迁安置房可能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如果房屋被出售给其他人,政府将丧失对拆迁户居住条件和安全保障的控制,这样的不良影响应该得到避免。
综上所述,城关镇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出售和购买拆迁安置房都是不合法的。政府应该加强对安置房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拆迁户的住房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社会应该提高对拆迁户的认识和帮助力度,为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