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严重损害了财政利益,更会导致公信力的丧失。一旦被发现,挪用公款的责任人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挪用公款的违法责任应该归谁管呢?下面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讨。
首先,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行为,因此,责任主体首先应该是挪用公款的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纪律,不得违反纪律行为,如果违反纪律,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公务员挪用公款,首先应该由其所在的单位追究责任,组织调查核实,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
其次,从司法角度来看,挪用公款属于刑法范畴,违法责任主体是依据挪用公款的情节和性质而定。对于挪用公款情节较轻的个人,会受到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处罚;对于挪用公款情节较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进行判决。
最后,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挪用公款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仅是指经济上的损失,更是对社会信任的破坏。因此,挪用公款者应该为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道歉、赔偿等方式。
总之,挪用公款的违法责任体现了行政管理、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多个方面的责任。对于挪用公款需要依法严惩,从行政、司法和社会各个方面加强监管,加强自我约束,保障公款的安全和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