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和挪用公款都是指在公共财政管理领域中发生的非法行为,但是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首先,贪污是指公务员或其他受委托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获取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行为。而挪用公款则是指受委托人员将公款或公共财产用于违法或超出职权的用途。贪污主要是指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则是转移资金用途。
其次,贪污所得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贪污者进行贪污行为是为了谋取私利。而挪用公款则不一定是为了谋求个人私利,有可能是出于偏差意见或其他不正确的作为,并没有个人占据资金的目的。
再次,贪污主要是指公务员、领导干部等人员滥用职权,职务犯罪的一种形式,严重破坏社会公信力和国家形象。而挪用公款不仅限于公务员和领导干部,也可能发生在其他各种委托关系中。
在处理上,贪污的处罚要更为严厉,其罪行性质更为严重,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而挪用公款则可能处理方案有所不同,可能只是行政或经济处罚或返回挪用的资金。
总之,贪污和挪用公款都是与公共财政管理有关的问题,但是它们之间有本质的区别。贪污是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而挪用公款则是因工作疏失等原因,思想上失误,但行为不符合管理规定。不管是哪种行为,都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谴责和严厉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