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职务缺失和司法追究,还会面临工资开除的惩罚。那么,挪用公款被开除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资开除是指在工作合同到期前,雇主根据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员工的合同,员工因此无权享有未到期的工资、津贴和福利等待遇。
对于挪用公款的情况,若工作合同中有相应的条款约定,可根据条款进行处理。若无约定,则需参照《劳动法》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侵吞财物的;
(三)因故意要求违法进行工作的,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由此可见,挪用公款被开除工资属于“营私舞弊”的情况,应按照此条款进行处理。工资开除的计算方式即为雇主按照员工试用期或合同期限约定的标准,对员工已经取得的工资与津贴等计算,对员工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而未获得的工资与津贴等,应不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工资开除是一种严重的惩罚手段,在实际操作中除了严格执行规定之外,还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个人能力等因素。因此,在处理挪用公款的问题时,不仅需要依法依规处理,还需要在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确保公正公平处理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