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补充协议是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发现一些问题、漏洞或未能涉及到的事项而达成的协议,可以用来明确离婚后双方权利义务的准确内容。在中国法律规定下,离婚后补充协议是被承认并且有效的。
首先,离婚后补充协议的效力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该法的规定,任何自愿、协商、平等的合同协议均受到法律保护,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离婚后补充协议符合以上条件,就是有效的。
其次,国家法律对于离婚协议的另一个要求是双方必须以自愿为基础进行协商。如果离婚后补充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而不是单方面强制或欺诈所得的,那么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离婚后补充协议需要在知情并保持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签署。任何协议均需要在签署前进行充分了解和考虑。如果协议内容存在不明确或者一方在协商过程中受到不当的压力,则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
因此,离婚后补充协议是有效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是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另外,为确保协议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在签署协议前咨询合法的法律意见,并对协议的内容进行仔细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