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抚养权的判断是由法院根据儿童的利益作出的,而不是由父母的意愿来确定的。如果父母不能达成协议,则需要法院进行裁决。当孩子不满4岁时,往往会被归属到母亲的抚养范围内。
但是,如果父母都符合抚养条件,法院会全面考虑儿童的实际利益,包括:
1. 孩子的情感需求,例如希望和哪个父亲在一起,或者孩子喜欢哪个父亲的生活方式、性格等。
2. 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健康等方面的关注和照顾,例如哪个父亲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的饮食、健康和安全,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3. 父母的能力和条件,例如谁有更高的教育水平、稳定的收入和工作、更好的家庭环境等。
4. 父母之间的关系,例如是否存在暴力和虐待等问题,包括给孩子带来的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
总之,法院会根据综合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情况,判断哪个父亲更适合获得抚养权。这需要父母在对待孩子方面做出正确的选择,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将纠纷缩小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