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指导下,离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主要是根据离婚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进行分配的。具体分配如下:
1. 其中一方拥有合法财产权利
如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中,某一方曾在个人名下购置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那么在离婚时,该方就有权利保障其拥有的房产财产权。
2. 共同购置了拆迁安置房的双方
如果离婚双方共同购置了拆迁安置房,可根据贡献程度进行分配。即按照双方购置时所贡献的资金或贷款比例,以及日后的使房的程度进行认定。
3. 由政府按比例分配拆迁安置房
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共同购置拆迁安置房,那么政府可能会按照一定比例(如一人一半)来分配拆迁安置房。具体比例和分配标准需要您与当地拆迁局进行沟通。
总的来说,离婚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方案或法院的判决结果而定。离婚双方应该各自出主意,公平协商,达成共识再进行分配。这样也利于双方维护更好的婚姻关系和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