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非法手段占用、使用、挪借、私分或者违规支配公款、公物,涉及到的公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的拨款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各种特定基金的资金以及政府融资渠道的资金。
2.公共机构的运作资金。涉及到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等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机构。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涉及到国有企业的利润、净资产,以及一些事业单位的自收费用。
4.项目资金。这些项目通常由政府或金融机构向企业或公共机构提供资金,用于完成特定任务,如扶贫资金、灾害救济资金等。
5.福利资金。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救助、教育事业等福利事业所需资金。
总之,挪用公款涉及到的资金种类繁多,金额也各不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绝不能滥用公款,否则就会遭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