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职务上占有、管理或者使用公共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将公共财物挪作私用或者挪用公共财物与个人或者公司之间的借贷、投资等活动,不但损害了公共利益,而且违反了职责,应该严惩不贷。
在我国,挪用公款被视为一种贪污行为,应该受到刑事罚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被定罪,挪用公款的人将被判处罚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监禁。
刑法规定:
1. 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挪用公款的人将被判处罚金,罚款数额应当是违法所得的10倍以上,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最高不得高于5万元;
2.如果挪用公款的人未能返还未挥霍的公款,并与其它人达成协议合伙挥霍的,则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除了刑事罚处外,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治处分和行政处分。政治处分应该根据公职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严重程度,从警告、严重的诫勉、撤职、开除党籍等级别予以处理。行政处分方面,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轻重缓急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国家公务员撤职、开除等等。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我们应该重视,并且采取严厉的措施进行打击。只有通过严肃的司法手段,才能有效遏制挪用公款的行为,并保护公共财产的利益,同时为公正正义的社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