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公共财产为名义的资金或财物被个人或单位违法占用、私用、侵占或骗取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公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必须得到严厉的惩罚。而挪用公款处罚金的计算则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而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其处罚金应当根据挪用数额的大小进行确定。所以,这里的关键就是确定挪用公款的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对于用于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挪用公款的数额,按照挪用前该单位应当缴纳税费的20%作为基础数额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加倍计算;
2. 对于用于国有经济组织的经费,挪用公款的数额,按照挪用前该组织应当缴纳税费的30%作为基础数额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加倍计算;
3. 对于用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自然人的经费,挪用公款的数额,按照挪用前其该支付的税费和所得额的50%作为基础数额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加倍计算。
除此之外,在计算挪用公款罚款的数额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挪用数额较大,那么罚款数额也会相应增加
2. 如果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比如索贿行为等等,也会加重罚款数额
3. 挪用公款罚款数额不得超过所挪用金额的一倍以上,否则不予计算。
总之,挪用公款罚款数额并不是固定的数额,而是按照挪用数额的大小进行确定,因此想要避免这种违法行为,就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同时也要加大监察和执法力度,确保依法严惩挪用公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