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用于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赡养等相关事宜。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登记,因此离婚协议也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同时提交给民政局。
具体来说,需要提交的离婚协议内容包括:
1. 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包括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赡养、探视等具体方案。
2. 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明确夫妻各自的财产状况和分割方案,包括财物分割、债务责任的分摊等。
3. 具有法律效力的子女抚养协议书,明确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探视、教育等方面的安排。
在提交离婚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离婚协议应当真实、完整、明确地反映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得使用虚假协议或篡改协议内容。
2. 如遇到不同意离婚或者对离婚协议有异议的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且在解决之前,不可以单独办理离婚手续。
3. 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包括财产、子女等方面的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总之,离婚协议作为离婚手续的一部分,必须提交给民政局,并且协议书需要详细明确、真实有效。任何违反法律规定、损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离婚协议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