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协议书,即夫妻离婚后,为了在法律上规范双方的权益,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书。离婚协议一般由夫妻双方自愿订立,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夫妻各自的名字等等。
签署离婚协议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撰写离婚协议:在协议书上按照规定填写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地址,以及要商议的事项、解决方案和具体晤谈及签署的时间地点等。协议书必须具有退出基本需求以及明确的文本格式。
2. 然后,双方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确认无异议。
3. 审核协议:双方可以请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协助审阅协议,确保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
4. 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在自愿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还要前往民政局进行登记,并领取离婚证。在领取离婚证的同时需要拍照留档,佩戴照片到民政局的格式上。
5. 最后,双方在协议上按照规定签字并加盖个人章子,证明自己的同意,并将协议分别存放备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