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甲方与乙方因其婚姻关系在农村共同居住,并在拆迁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补偿,但考虑到其个人发展与生活需要,双方经协商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并共同签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财产分割
1. 房屋财产:甲方拥有由拆迁给予的房屋,乙方享有房产的使用权,但对于房产的出租、售卖等事宜,应征得甲方同意,且所得款项须进行平分。
2. 现金财产:甲方及乙方自婚姻登记之日起至协议签署之日止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配。
三、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权属乙方,但甲方仍应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关爱,双方对于子女的教育及养育费用应共同商议,并平分支付。
四、其他事项
1. 甲方及乙方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再有经济往来。
2. 甲方及乙方应尊重对方人格尊严,不得相互侮辱、中伤及其它有损公序良俗的行为。
3.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均签字确认后施行。
五、签署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属于合理合法约定,请双方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