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协议离婚的办理地点一般由当地的民政局负责,属于婚姻登记管理中心的管辖范围。 以下是南京市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
1.双方到当地的民政局证明身份,交相关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
2.调解:民政局会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进行预调解,要求当事人在调解时同意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已经就分配财产、抚养子女等事项达成共识,则可以提出协议离婚的申请。
3.签署协议书:当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后,民政局会要求双方签署协议书。
4.领取证件:签署协议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领取凭证、身份证等材料,领取结婚证注销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离婚协议书上必须包括子女监护人的约定,如父母双方约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监护状况,监护方式、费用等。如果离婚协议书上缺少此项约定,民政局将无法批准离婚申请。
总的来说,南京市在办理协议离婚方面,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时限短,需要双方各自理智态度,秉持公私分明的原则,保证办理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