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以解决离婚相关事宜的书面文件。离婚协议一旦达成并签订,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有限的。
首先,离婚协议具有约束力。由于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因此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双方均要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具有司法效力。即在财产纠纷时,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将被作为定夺财产分配比例的主要证据之一。但若离婚协议中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探亲权、赡养费等事宜,则应首先考虑子女权益,如离婚协议对子女权益不利,相关规定将被排除或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不能取代法律规定。比如,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子女抚养权、探亲权、赡养费等事宜,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则相关规定无效。此外,离婚协议也不能排除夫妻一方的法律权益,如在离婚协议中未列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一方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其效力是有限的。在离婚协议的制定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法律规定,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