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5万元是绝对违法的行为。公款是公共财产,是纳税人的辛苦劳动所得的一部分,由政府负责管理和使用,属于公共利益。而挪用公款就是违背了公共利益、侵害了公共财产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针对上述情况,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追缴挪用的公款,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和监督不严等问题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的情况下,挪用公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严惩挪用公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纳税人利益,保证了公共财产的安全,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