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不当手段占有使用公共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组织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挪用公款属于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之一,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一、认定挪用公款的数额
刑法明确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属于犯罪,但并未明确数额的具体标准。一般来说,公款数额大于一定的数额就可以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款的认定应该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挪用的对象。挪用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公共财产属性的物品,例如国家机关、组织或单位等的资金、物品等,这些物品都应当纳入公款的范畴。
2、挪用的方式。挪用公款的方式有多种,例如虚报、冒领、侵占、贪污等,具体方式会影响到数额的认定。
3、挪用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只有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具体标准需要根据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挪用的时间、挪用方式和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二、挪用公款数额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款数额巨大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在逋税、逃汇、走私、贩毒等情节中挪用公款的,数额应当较小才能被认定。
2、在单位或者公司内部挪用、侵占公款的,数额要求较高,主要要考虑挪用的时限和挪用的对象。
3、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挪用公款的,数额要求较高,数额一般要在十几万元以上。
总体来说,挪用公款数额的认定标准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裁量。同时借鉴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经验,也能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判断能力和公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