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土地利用的一种模式,是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分置的重要措施,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法律上来讲,农村宅基地是指国家划为农村建设用地的供个人或集体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的土地,它不是自建房屋,但是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和拥有住房。
在农村宅基地政策出台之前,农村居民的住房问题是很严重的。这些人虽然自己有土地,但是没有住房,且没有土地流转或对土地进行有效利用的渠道。此时农村宅基地政策就应运而生了。政策的基本意图是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开来,让农村居民能够拥有自己的住房,同时也便于农民在土地上进行农业、种植等经济活动,从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因此,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屋这两者虽然有密切联系,但是并不等同于“自建房屋”。农村宅基地是一种土地使用和占有的模式,而自建房屋则是在宅基地上构建建筑物的一项活动。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是可以在上面自建房屋的土地,而自建房屋不一定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总之,在现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农村宅基地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农民家庭生活的基石,也是农民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