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迁安置指的是政府或城市规划方案需要拆除居民住房等建筑物,为居民提供相应的安置方案,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发展。而自建房则是指居民自行购买土地并建造的住房,这种建筑并不属于城市规划范畴,因此也不应该算作拆迁安置。
自建房相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提供的住房,其产权明确,业主具有相对的自主权利。但是,自建房的建设规划、使用效益、居住环境等方面却受到了较多的限制。例如自建房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标准,不能随意拓展、改建。因此,一旦自建房存在道路扩建、城市绿化等因素需要拆除,那么业主也会面临艰难的境地。
总之,自建房与拆迁安置并无直接联系。自建房属于个人合法的产权房,但一定要以合法途径购买土地和符合规范建设。尊重、保障和维护业主的利益是社会的责任,政府也应尽力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住房和生活环境,这才是城市发展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