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地法院具有执行权力,对于涉及拆迁安置的争议,法院在审理中可以作出行政裁决、民事裁决和刑事裁决等各类裁决,如果被告方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拆迁安置地法院主要负责处理拆迁安置中的各类纠纷,例如赔偿纠纷、协议缔结纠纷、坐标纠纷、房屋领取及移交纠纷、执勤劝阻人员的暴力伤害纠纷等。因此,这些纠纷的解决纯属于司法行为,涉及到法律的适用和权利的保护。在强制执行方面,拆迁安置地法院享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具有强制执行裁定和执行拆迁决定权的职能。如果被强制执行方不愿意履行应尽的义务,法院可以采用一定的措施实现拆迁安置计划顺利进行。
在执行拆迁安置决定时,拆迁安置地法院可以采用行政利用、征用、召集公民开展拆迁工作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总之,拆迁安置地法院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执行力量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法治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