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集体决定并不成立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使用或处分公款或者其他财物贪污、侵占、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使用的行为,是一种个人行为犯罪,必须具备个人主体才能构成罪名。
集体决定是指由多个人或群体共同决定或行动的行为,通常是一种集体合作或协作的组织形式。集体决定通常意味着群体的意志达成了共识,其目的是协同完成某项任务或实现某个目标,并不涉及个人的犯罪行为。
因此,集体决定并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果有人在集体决定中涉及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那么需要细化出真正的犯罪行为主体,并对其个人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