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是政府部门与拆迁户签订的一种合同协议书,其中包含了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和金额等一系列内容。但是,拆迁协议书本身并不能作为办理房产证的依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办理房产证。
首先,拆迁协议书中需要体现房屋的产权转移或变更,这就需要涉及到相关的土地和房屋产权交接手续。政府部门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更改手续,并且要经过公证机构的认证后,才能形成有效的房产证。
其次,拆迁协议书中需要规定拆迁户的房屋所在区域的合法性,去产核实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个过程需要政府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审批,才能确保拆迁户房屋所在区域的合法性。
最后,拆迁协议书涉及到的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需要得到当地房产管理机构的认定,并且房屋处于正常的法律状态,没有产权纠纷的情况下才能办理房产证。
综上所述,拆迁协议书并不能直接作为办理房产证的依据,需要满足相关的土地和房屋产权交接手续,并经过公证机构、政府部门和房产管理机构的认证,才能成功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