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原本是政府为了弥补拆迁户的损失而免费提供的住房,通常由政府出资修建,面积不大,装修简单,不具备商品房的销售价值。然而,随着地价和房价的飞速上涨,有些开发商或资本家竟然想出了将拆迁安置房变成商品房的套路。
首先,这些人会寻找一些“眼瞎”的拆迁户签订转让协议。拆迁户往往由于对房地产市场了解不足或者急需资金,认为转让一个住房也能获得不菲的收益,而对房屋的归属权和合法性考虑不多,轻易签订转让协议。
其次,开发商或投资者会通过一些渠道购买或者租赁原本是政府出资修建的拆迁安置房。虽然政府明确规定拆迁房产证不能转让,但是这些人会通过关系架设,并流转房屋,借口是用于出租或者卖作品。接着,这些人把拆迁安置房进行改造和装修,并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和销售,比如打广告、请代理商、在各大平台销售等等。
最后,当拆迁户家门口的“拆迁安置房”被华丽转身豪华装修后重新出现在市场上时,价格已经远远高于当年被拆迁户免费领取的价格。据报道,在一些城市,原本面积仅30平方米的拆迁房物美价廉,成了600万-800万“豪华公寓”,还有一些过去众所周知的商品房因违建被拆除后被转换利用成了“拆迁安置房”。
这种把拆迁安置房变成商品房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如果政府和社会监管部门能够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管,将不光是为了保护拆迁户的利益,也将能够保障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