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属于一种法律文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能让其生效并被认可。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后,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盖章手续。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离婚协议需要当事人双方进行签字。双方签字后,需要在签名处加盖个人的公章、印章或者手印,以证实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离婚协议需要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公证。在进行公证的过程中,需要在协议的首页和每一页的右下角分别盖上公证员的公章,以证明该协议经过了公证部门的法律认可。
最后,在离婚协议达成后,还需要在法院进行认证。认证的过程中,需在协议正本的每一页右下角盖上法院的公章,以证明该协议已经被法院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的盖章手续需要在双方签字、律师事务所公证和法院认证三个环节中依次进行。只有在经过以上三个步骤的认证后,该协议才能够被承认为一份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和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