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是指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书,约定离婚的各项事宜,包括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探望子女等,该协议具有约束力,可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应当由双方自愿并经过人民法院审判或者调解达成协议。这意味着,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审批或调解达成协议后,才能生效。如果协议中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将不会批准或调解该协议。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协议书签署后悔,希望撤销协议,该协议也不再生效。
在实践中,双方自愿离婚协议书可以对离婚过程产生积极的作用。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实情,达成协议解决争端,平息矛盾,减轻双方的心理和经济压力,减少离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外,通过协商分割财产、赡养子女等事宜,双方可以彼此关注,体现互相尊重和负责任的态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批或调解达成协议,只有这样协议书才具备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