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时所起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之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在以下几个地方办理:
1.人民调解委员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矛盾,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离婚协议书。调解员可以协调夫妻双方的利益,制定和协调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并就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合同格式等问题提出建议。调解合作双方或代表双方的律师应当将离婚协议书提交给人民法院。
2.律师:如果夫妻之间协议不了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聘请律师协商制定。律师应当在协调离婚协议的过程中,确保双方协商公平、合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离婚协议书。由双方或代表双方的律师签字盖章后提交给人民法院。
3.民政局:如果双方同意离婚且不存在财产、子女的纠纷,可以向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登记离婚手续之前,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会检查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认夫妻双方真实无误地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民政局等途径办理,夫妻双方应当确保协商合法、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