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对象一般指那些因城市建设和发展而需要拆除房屋的居民和企业。这些人群通常是居住在老旧住宅区或者是城市中心商业区内的人,他们的房屋或商铺往往已经或者即将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而被拆除。拆迁安置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 居民类:在城市化进程中,建设新的工业区、公共设施、道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需要拆除旧的住宅区。这些住房的居民就是拆迁安置对象。这些居民一般都是城市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居民,他们在拆迁后需要得到公正的赔偿和安置。
2. 商业户:在城市化进程中,发展商业区、商业街、商贸中心等需要拆除旧的建筑,其中包括一些小商业铺面。这些商业户也是拆迁安置对象。在拆迁后,他们需要得到公正的赔偿和完成商铺的重新设立。
3. 单位类:在城市化进程中,建设新的行政办公大楼、政府大楼、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需要拆除旧的建筑。拆迁后的单位需要再找到合适的场所作为新的办公场所,以便继续工作。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对象是一个具有广泛性的概念。他们大多是城市中贫困人群、移民人群、低收入人群,他们拥有的住宅,地皮往往不属于他们或者不得得地产证,这是拆迁安置的主要难点之一。因此,在拆迁和安置过程中,重要的是要确保所有拆迁安置对象得到公正对待,并且得到充分的安置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