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对象并不都是产权人。在中国,农村拆迁安置是指政府部门对农村地区进行的拆迁活动,并对被拆迁农民进行安置的一种政策措施。拆迁安置对象包括以下几类人:
1.产权人:产权人是指拥有被拆迁土地的所有权人,这类人通常是农村的土地所有者。
2.租赁户:租赁户是指在被拆迁的房屋中有住宿、生产或经营活动的人,但并不拥有房屋产权。
3.合法承租人:合法承租人是指在被拆迁房屋中租赁房屋且有合法租赁合同的人。
4.非法承租人:非法承租人是指在被拆迁的房屋中租赁房屋没有合法租赁合同的人。
5.外来建房人:外来建房人是指在被拆迁的地区建造房屋,但房屋建设是违法的人。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安置对象包括产权人、租赁户、合法承租人、非法承租人以及外来建房人等。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农村拆迁安置对象只是产权人。政府在进行拆迁安置活动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为不同的群体进行相应的安置措施,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