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因为城市改造、城市化建设等原因,需要拆除原有住房的居民,在拆迁过程中享有的一种福利性保障措施,以安置拆迁居民的住房安全。那么拆迁安置房对象谁怎么分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拆迁安置房的对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属于要拆迁单位房屋内的产权人或住户
这一类分类比较容易理解,拆迁单位要拆除的房屋正是属于这些产权人或住户,因此拆迁单位需要安置这些人。
二、非产权人但居住年限较长的租户
在拆迁过程中,也有一些租户居住时间较长,虽然非产权人但是在住房方面也享有一定的权益,拆迁单位同样需要给予相关政策补偿,包括安置房。
三、没有住房的农民工与居民
在这些拆迁项目中,也会有一些农民工以及居民没有自己的住房,拆迁单位也需要考虑他们的居住需求,安排相关的安置房。
四、其他人群
除此之外,还包括住在拆迁小区周边的居民、社区服务机构以及公共设施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拆迁单位同样需要考虑到这些人的居住需求。
总之,拆迁安置房对象需要根据不同的拆迁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合理分类与分配。因此,拆迁单位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各项准备,力争为居民提供稳定、孝顺、生活便利的居所设施,以使居民能够稳定、舒适地居住,从而实现城市改造 的同时也保障群众的利益。